基隆法院 113儉41868

基隆市七堵區友二段13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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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
保證金:
0.6
總坪數:
2.5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1.9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段 1363地號,面積 2,430 m2,持分 7/3024,1.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段 1368地號,面積 1,203 m2,持分 7/3024,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5)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11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 人員指界略稱:「系爭1363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高幹瑞鹿51B8156AE58東南方約340公尺處,系爭136 8地號土地位於上開電線桿東南方約310公尺處,以上土地均為雜木林且無路可達。」等語。
4.
依據民國114年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之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 地,其上均為雜木林,無建物。系爭1363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高幹瑞鹿51B8156AE58東南方約340公 尺處,系爭1368地號土地位於上開電線桿東南方約310公尺處。道路規劃與路況均稍差。」等語。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農作物、建材,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其使用權人、所有 權人皆不明。拍定後,系爭土地間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詳加注意。
6.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 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 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 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 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均不點交。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段 1363地號
2,430 m2 × (7/3024) × 2,200 元 - 1.4 萬元
= -0.2萬元
2.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段 1368地號
1,203 m2 × (7/3024) × 2,200 元 - 1.2 萬元
= -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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