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94地號土地為雜林; 596地號土地上部分種植咖啡,部分雜樹,部分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 務人自用,無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 查明。
3.
596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 地。
4.
596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 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596地號土地上所種植作物咖啡之收取權人。若收取權人 為債務人以外之第三人,俟其收成後始點交。拍定人不得以作物種類、數量之 增減或滅失等情事請求增減價金,其法律關係亦由當事人自理。
9.
596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所稱之耕地,請注意有本條例之適用。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 投標時應檢附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
10.
596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原住民為限,投 標時應檢附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若不實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請投 標人自行負責。
11.
596地號土地上所種植作物咖啡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調整價金,拍 定後依點交時之現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