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乾108870

台南市新市區大社589之117號

1拍 點交 待拍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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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240
保證金:
248
總坪數:
67.6
坪單價:
18.3萬/坪
持分地坪:
21.5 坪
公告建坪:
67.6 坪
總現值:
174 萬
拍後增值:
-24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64.8 坪
附建坪:
2.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社段 1192-23地號,面積 71 m2,持分 1/1,420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南市新市區大社589之117號,建號 643,持分 1/1,530 萬
一層:42二層:42三層:42屋頂突出物:6.49合計:132.49 陽台9.46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2.
台南市新市區大社589之117號,建號 1338,持分 1/1,290 萬
一層:35.23二層:2.04三層:2.04四層:42.28合計:81.59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23,總底價 1,240萬,保證金 248萬,坪單價 18.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於民國113年10月7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母親在場稱「該屋現 由其與債務人父親居住,債務人現未居住,房屋無漏水、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依鑑價報告所 載,建物位於無尾巷內,有占用鄰地而為建築之情形,保養情況普通。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 應買人及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2.
本件拍賣,其中1338建號建物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可 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 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另該建物占用第三人所有土地1192-21地號土地面積3.47平方公尺,占用第三人1203地號土地面積2.16平方公尺,建物占用該土 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如係無權占有,日後遭拆屋還地,與本院無涉,請投標人及應買人注意。
3.
本件不動產拍定後點交。
4.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5.
依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社段 1192-23地號
71 m2 × (1/1) × 24,500 元 - 420 萬元
= -24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30
3拍 不點交
23.3 坪 / 31.6 萬
2025/8/5
3拍 不點交
10.9 坪 / 61.5 萬
2025/7/21 ~ 2025/10/20
應買 不點交
8.4 坪 / 35.2 萬
2025/7/30
特拍 不點交
0.9 坪 / 1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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