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現有鐵皮車棚等,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地上物均不在 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 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