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217

高雄市路竹區立德段101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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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3.5
保證金:
28.7
總坪數:
17
坪單價:
8.4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總現值:
113.2 萬
拍後增值:
-3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立德段 1017地號,面積 108.3 m2,持分 1/4,69.2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路竹區 立德段 1018地號,面積 117.1 m2,持分 1/4,74.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30,總底價 280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6.4萬/坪,流標
2拍,2025/8/20,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4.8萬,坪單價 13.1萬/坪,流標
3拍,2025/9/10,總底價 179.2萬,保證金 35.9萬,坪單價 10.5萬/坪,流標
應買,2025/9/15~2025/12/14,總底價 179.2萬,保證金 35.9萬,坪單價 1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欄所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96年3月9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筆土地上均有數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據假扣押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上開建物均為共有人或第三人所有。嗣於民國114年6月13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017地號上有幾棟建物,含門牌高雄市路竹區一甲路18號建物、二棟三層樓房(未見門牌)及鐵皮屋。1018地號上有一層樓磚造平房、部分紅色鐵皮屋及上開門牌一甲路18號建物之後半部。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屬都市計畫內,編定為住宅區,現況為住宅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建物所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立德段 1017地號
108.3 m2 × (1/4) × 20,100 元 - 69.2 萬元
= -14.8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立德段 1018地號
117.1 m2 × (1/4) × 20,100 元 - 74.3 萬元
= -1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1拍 點交
66.4 坪 / 1,515 萬
2025/11/12
特拍 不點交
15.1 坪 / 16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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