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乙51128一

雲林縣虎尾鎮下溪段2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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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5 ~ 2025/12/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0.1
保證金:
106.1
總坪數:
511.9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511.9 坪
總現值:
220 萬
拍後增值:
-31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下溪段 21地號,面積 1,333.8 m2,持分 1/3,139.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虎尾鎮 下溪段 22地號,面積 3,742.5 m2,持分 1/3,390.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其他,2025/8/27,總底價 530.1萬,保證金 106.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1地號北側臨路可對外通行,拍賣之土地現況 部分長滿雜草。22地號南側臨路可對外通行,其上有鐵皮屋及未保存登記建物 坐落,其餘為空地長滿雜草;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 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 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 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優先承買權:
3.
基地出賣時: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 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 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 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5.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下溪段 21地號
1,333.8 m2 × (1/3) × 1,300 元 - 139.3 萬元
= -81.5萬元
2.
雲林縣 虎尾鎮 下溪段 22地號
3,742.5 m2 × (1/3) × 1,300 元 - 390.8 萬元
= -22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9
1拍 點交
429.2 坪 / 512.8 萬
2025/9/24
1拍 部分點交
6.1 坪 / 14 萬
2025/9/19 ~ 2025/12/18
應買 不點交
725.7 坪 / 55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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