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平8204

南投縣中寮鄉新後寮段2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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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4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8
保證金:
9.2
總坪數:
174.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74.5 坪
總現值:
19 萬
拍後增值:
-2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中寮鄉 新後寮段 251地號,面積 3,170.6 m2,持分 1/6,4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南投縣 中寮鄉 新後寮段 255地號,面積 291 m2,持分 1/6,3.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經地政人員指界,251地號土地上有多筆建物坐 落,部分雜木,部分空地,部分為私設道路;255地號土地為雜木林。債權人則 陳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等語。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 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7.
本件所拍賣之土地均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 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六、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 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8.
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本件所拍賣 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土地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 定人或承受人仍須就其餘未經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之部分買受或承受。
9.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 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 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中寮鄉 新後寮段 251地號
3,170.6 m2 × (1/6) × 330 元 - 42 萬元
= -24.6萬元
2.
南投縣 中寮鄉 新後寮段 255地號
291 m2 × (1/6) × 330 元 - 3.8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7
3拍 不點交
2,438.2 坪 / 470.4 萬
2025/8/7
3拍 部分點交
3,210.7 坪 / 4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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