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15236

臺南市柳營區果毅後段143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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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1
保證金:
9.3
總坪數:
540.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40.5 坪
總現值:
33.9 萬
拍後增值:
-1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風景區 國土保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柳營區 果毅後段 1431地號,面積 9,529 m2,持分 3/16,46.1 萬
(風景區 國土保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6,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8/27,總底價 57.6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土地上係雜樹林; 另依鑑價報告所載,現況為山坡林地,地勢陡峭。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應買人 及投標人請自行查證。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物所有權屬及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賣土地有無分管約定亦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 之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其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6.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柳營區 果毅後段 1431地號
9,529 m2 × (3/16) × 190 元 - 46.1 萬元
= -1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0
2拍 部分點交
40.7 坪 / 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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