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拍賣標的暫編15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又占用同段122地號土地係由第三人承租(非債務人),故本件標的占有法律關係即屬不明,且122地號土地亦非本次拍賣範圍,其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及相關程序,請拍定人自理。另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