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實39565甲

基隆市七堵區友蚋段樟空湖小段17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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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7.7
保證金:
9.6
總坪數:
76.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76.8 坪
總現值:
63.5 萬
拍後增值:
1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蚋段樟空湖小段 173地號,面積 3,807 m2,持分 1/15,47.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8/26,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位於基隆市七堵區華新 二路121之1號東方約225公尺處,雜木林,無路可達。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標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 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 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 法撤銷其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須 全體公同共有人共同行使,若無法全體共行使時,不得單獨主張優先承買。 六、本標拍賣土地未臨路,相關通行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 人注意。
5.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 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
6.
本件分標拍賣,如其中一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 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且賣得價金較高,亦不為拍定;縱經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債務人未到場指定,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蚋段樟空湖小段 173地號
3,807 m2 × (1/15) × 2,500 元 - 47.7 萬元
= 1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3
2拍 點交
90.9 坪 / 56.7 萬
2025/9/23
2拍 不點交
292.1 坪 / 208.8 萬
2025/9/23
2拍 點交
372 坪 / 216.9 萬
2025/9/23
2拍 不點交
462.9 坪 / 268.2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2.5 坪 / 2.1 萬
2025/10/1
特拍 不點交
64.3 坪 / 3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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