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實39565甲

基隆市七堵區友蚋段樟空湖小段17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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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
保證金:
10.6
總坪數:
76.8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76.8 坪
總現值:
63.5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蚋段樟空湖小段 173地號,面積 3,807 m2,持分 1/15,5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本標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位於基隆市七堵區華新 二路121之1號東方約225公尺處,雜木林,無路可達。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標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 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 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 法撤銷其拍定。
7.
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須 全體公同共有人共同行使,若無法全體共行使時,不得單獨主張優先承買。 六、本標拍賣土地未臨路,相關通行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 人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 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
9.
本件分標拍賣,如其中一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 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且賣得價金較高,亦不為拍定;縱經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債務人未到場指定,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蚋段樟空湖小段 173地號
3,807 m2 × (1/15) × 2,500 元 - 53 萬元
= 1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6
1拍 不點交
292.1 坪 / 232 萬
2025/8/26
1拍 不點交
462.9 坪 / 298 萬
2025/8/26
2拍 不點交
2.5 坪 / 2.3 萬
2025/8/19
特拍 不點交
2.7 坪 / 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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