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誠24680一

嘉義縣中埔鄉佳興段1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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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3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
保證金:
1.4
總坪數:
13.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3.4 坪
總現值:
7.1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鄧賢武
鄧賢武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慶不動產
地 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43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中埔鄉 佳興段 11地號,面積 486.8 m2,持分 1/11,7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8/12,總底價 10.8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地號為裡地,位於堤防內,使用分區為河川區。
2.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 賣,於拍賣之價金足敷清償本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 之順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 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行 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 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中埔鄉 佳興段 11地號
486.8 m2 × (1/11) × 1,600 元 - 7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
1拍 不點交
52.8 坪 / 1,020.4 萬
2025/10/2
2拍 不點交
58.8 坪 / 163.5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3.6 坪 / 10.2 萬
2025/9/17 ~ 2025/12/16
應買 不點交
0.2 坪 / 0.4 萬
2025/9/17 ~ 2025/12/16
應買 點交
0 坪 / 0.2 萬
2025/9/17 ~ 2025/12/16
應買 不點交
5.6 坪 / 54.2 萬
2025/9/25
3拍 不點交
7.8 坪 / 91.1 萬
2025/9/25
3拍 不點交
26.5 坪 / 28.2 萬
2025/10/2
特拍 不點交
1.3 坪 / 22.4 萬
2025/10/15
特拍 不點交
27.8 坪 / 11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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