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花蓮市中美路301之1號房屋座落於民意段218地號上,房 屋屋頂突出物及雨遮為增建,鋼筋外露,有裂痕,有壁癌,有水漬,水泥剝落,現為空 屋,屋後為一坍塌之木屋、堆雜物及雜草地。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點交。
3.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花蓮市中美路301之2號房屋座落於民意段219地號上,房 屋屋頂突出物及雨遮為增建,鋼筋外露,有裂痕,有壁癌,有水漬,水泥剝落,現為空 屋,屋後為雜草、雜樹及空地。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點交。
4.
本標查封2421及2422建號,均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 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 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6.
219地號)於核定拍賣條件時,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使用分區編 定為「都市計畫區內住宅區」,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分6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 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 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11.
本標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六、本標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