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表示由其自住使用,屋內髒亂,牆壁有水漬、壁癌及油 漆剝落,一樓、頂樓有增建,另據債權人查報稱標的房屋目前由債務人與兄弟及母親居住使 用。惟本件標的物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查明注意,本件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標的物建物部分暫編第602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且 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與拍定人亦不 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 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又本建物坐落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 同段第882 號土地,且 權屬非債務人所有),惟其使用權源不明,占用鄰地部份日後有遭所有權人請求拆除之可能 , 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9.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依本院公告欄張貼之 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