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申21589

雲林縣四湖鄉建陽段55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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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8.7
保證金:
13.8
總坪數:
68.6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68.6 坪
總現值:
38.6 萬
拍後增值:
-3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建陽段 559地號,面積 1,134 m2,持分 1/5,68.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現有磚造瓦頂建物數棟坐落 (三合院及部分平房)、部分空地。本件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 交。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 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7.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8.
第426條之
9.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建陽段 559地號
1,134 m2 × (1/5) × 1,700 元 - 68.7 萬元
= -3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2拍 點交
302.8 坪 / 67.9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204 坪 / 67.4 萬
2025/8/6
1拍 點交
484.3 坪 / 198.6 萬
2025/8/8 ~ 2025/11/7
應買 不點交
5.9 坪 / 34.7 萬
2025/8/14
特拍 不點交
668.5 坪 / 92.5 萬
2025/8/7
特拍 部分點交
682.7 坪 / 8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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