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乙40624一

雲林縣口湖鄉順寮段527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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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4.4
保證金:
120.9
總坪數:
3,02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022 坪
總現值:
509.5 萬
拍後增值:
-9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順寮段 527地號,面積 9,990 m2,持分 1/1,604.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未臨路,須經由他人土地通行,現況種植農作物(玉米);據債權人查報,拍賣之土地由債權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 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其所述屬實,拍定後得聲請點交,但如 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3.
土地上之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拍定後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 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7.
優先承買權:
8.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 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 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9.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 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10.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11.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2.
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等費用,拍定人 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際欠 繳數額應以主管機關之資料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順寮段 527地號
9,990 m2 × (1/1) × 510 元 - 604.4 萬元
= -9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8
1拍 不點交
25.1 坪 / 35.1 萬
2025/12/26 ~ 2026/3/25
應買 不點交
31.6 坪 / 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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