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3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 政事務所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無地上作物,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有 門牌號碼大吉二路
5.
258號建物,及部分土地種植草皮、羅漢松等樹, 部分為空地。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 交。
7.
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