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218─2地號土地,部分種植水稻,部分雜林並有墳墓坐落及部分芋頭田。雙寮段218─4地號土地上有未辦保存水泥磚造建物,未見門牌。其上建物及種植物非本件拍賣標的,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查封時一共有人在場表示:水稻係其種植、水泥磚造建物係另一同堂兄弟所有,原本係作為養雞用,現出租他人做倉庫。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9.
據鑑價報告所載,雙寮段218─2地號土地不臨路,需透過鄰地出路。
10.
依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民國114年5月15日甲區公建字第1140009747號函,經查本所代為核發自用農舍建築執照之地籍套繪資料,自民國63年起至民國99年2月28日止實施建築基地地籍套繪管理期間,旨揭地號土地有申請自用農舍建築許可登載紀錄。
11.
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民國114年3月31日中市都建字第1140062880號函,本市大甲區雙寮段218─
13.
218─4地號等3筆土地,經於114年3月25日查閱本局建物套繪圖內容,旨揭地號等3筆土地為83年大甲建字第13號、86年大甲建字第47號建造執照之配合耕地。
14.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