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六、999-
7.
999-13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999-9地號現為空地, 999-13地號有建物、巷道占用,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 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全部一併承 買,拍定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