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乙14712

彰化縣伸港鄉泰平段71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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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
保證金:
1.8
總坪數:
21.6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21.6 坪
總現值:
14.3 萬
拍後增值:
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伸港鄉 泰平段 716地號,面積 142.8 m2,持分 8/16,9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9/10,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5/10/1,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5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1,停拍
2拍,2025/11/12,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12/3,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未直接臨 路,現種植水稻。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作物為共有人種植。因土地係拍賣應有 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 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4.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伸港鄉 泰平段 716地號
142.8 m2 × (8/16) × 2,000 元 - 9 萬元
= 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1拍 點交
4.5 坪 / 30 萬
2026/1/8
2拍 部分點交
55.1 坪 / 800 萬
2026/1/7
3拍 不點交
30.2 坪 / 315.1 萬
2025/12/25 ~ 2026/3/24
應買 部分點交
63.5 坪 / 4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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