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4194甲

苗栗縣大湖鄉興榮段166-176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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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
保證金:
4
總坪數:
100.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00.3 坪
總現值:
15.6 萬
拍後增值:
-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興榮段 166-176地號,面積 5,970 m2,持分 1/18,2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2,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87年7月17日現場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66-176地號為 竹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院於114年4月9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66-176地號有水塔、 水池、雜草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7.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
8.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 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興榮段 166-176地號
5,970 m2 × (1/18) × 470 元 - 20 萬元
= -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2拍 部分點交
8,172.3 坪 / 1,700 萬
2025/10/28
2拍 點交
127.8 坪 / 0 萬
2025/11/6
2拍 不點交
815.4 坪 / 136 萬
2025/11/6
2拍 點交
969.7 坪 / 184 萬
2025/11/6
2拍 點交
61.2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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