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4194甲

苗栗縣大湖鄉興榮段166-17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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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 2026/03/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100.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00.3 坪
總現值:
15.6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興榮段 166-176地號,面積 5,970 m2,持分 1/18,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11/6,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12/4,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87年7月17日現場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66-176地號為 竹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院於114年4月9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66-176地號有水塔、 水池、雜草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應買後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出價。
6.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7.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8.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應買,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應買,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應買,縱使應買,本院亦得撤銷。
9.
本件應買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 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應買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定之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興榮段 166-176地號
5,970 m2 × (1/18) × 470 元 - 16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8
1拍 點交
3 坪 / 1 萬
2026/1/6
特拍 點交
127.8 坪 / 11.6 萬
2025/12/17 ~ 2026/3/16
應買 不點交
815.4 坪 / 108.8 萬
2025/12/17 ~ 2026/3/16
應買 點交
969.7 坪 / 147.2 萬
2025/12/17 ~ 2026/3/16
應買 點交
61.2 坪 / 9.6 萬
2025/12/18
特拍 點交
3,049.5 坪 / 25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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