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光1911甲

桃園市龜山區兔子坑段130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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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1 ~ 2026/02/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5
保證金:
6.9
總坪數:
28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總現值:
81.6 萬
拍後增值:
4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兔子坑段 1308地號,面積 370.8 m2,持分 1/4,34.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9/18,總底價 53.8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5/10/16,總底價 43.1萬,保證金 8.7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5/11/13,總底價 34.5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停拍,2025/12/1,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據本院民國114年3月26日查封筆錄所載,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 查封之土地上有一門牌號碼桃園市龜山區大棟山路315之1號建物及另一無門牌 號碼之三合院占用。本件僅應買土地,不含地上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 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拍定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本院聲請遷離其上占用 之物,其土地與地上建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自行注 意,又因係應買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5,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
3.
本件應買標的分甲、乙標分別應買,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用、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高於底價, 仍不予拍定,縱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若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 定各標開標順序,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地上建物所有人倘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 定者,於提出證明文件後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承買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之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應買標的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必待無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始得由拍定人繳交尾款,取得權利移轉證書, 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應買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之丙 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應買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 制(含是否徵收或協議價購等)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 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又本件應買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 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 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6.
若有多數人表示願意買受,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得標;若同時到達 法院而無法分出先後,以抽籤定之。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兔子坑段 1308地號
370.8 m2 × (1/4) × 8,800 元 - 34.5 萬元
= 4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點交
75.3 坪 / 1,658 萬
2025/12/23
1拍 點交
39.1 坪 / 790 萬
2025/12/23
1拍 不點交
23.3 坪 / 320 萬
2025/12/24
3拍 不點交
102.4 坪 / 93.5 萬
2025/12/9
3拍 部分點交
51.2 坪 / 764.9 萬
2025/12/17
特拍 不點交
259.2 坪 / 1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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