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20409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北段1364-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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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5.6
保證金:
31.2
總坪數:
61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61 坪
總現值:
302.2 萬
拍後增值:
14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歸仁區 歸仁北段 1364-3地號,面積 101 m2,持分 1/2,38.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歸仁區 歸仁北段 1366地號,面積 467 m2,持分 915/2830,117.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9,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2拍,2025/9/30,總底價 172.8萬,保證金 34.6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90年7月20日假扣押查封及本件114年3月31日執行時,經地政人員指出土地位置 及範圍,該二筆土地均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應就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本件第一拍價格係參酌前案(110司執71118號)第4次底價核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歸仁區 歸仁北段 1364-3地號
101 m2 × (1/2) × 15,000 元 - 38.1 萬元
= 37.7萬元
2.
臺南市 歸仁區 歸仁北段 1366地號
467 m2 × (915/2830) × 15,000 元 - 117.5 萬元
= 109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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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3.2 坪 / 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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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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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8 坪 / 350 萬
2025/10/22
2拍 不點交
27.2 坪 / 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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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4 坪 / 1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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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56.7 坪 / 45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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