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19273丁

彰化縣二水鄉和興段13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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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0
保證金:
22
總坪數:
73.7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73.7 坪
總現值:
141.4 萬
拍後增值:
3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二水鄉 和興段 138地號,面積 1,706.6 m2,持分 1/7,110 萬
拍賣紀錄 (6)
1拍,2025/9/17,總底價 191萬,保證金 38.2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5/10/15,總底價 152.8萬,保證金 30.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5/11/5,總底價 122.2萬,保證金 24.5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11~2026/2/10,總底價 122.2萬,保證金 24.5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25~2026/2/24,總底價 122.2萬,保證金 24.5萬,坪單價 1.7萬/坪,停拍
停拍,2025/11/28,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上有三合院平房等多棟建物(非拍賣標的)坐落。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 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 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依標別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 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他標縱達底價,不予拍定,縱經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之。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二水鄉 和興段 138地號
1,706.6 m2 × (1/7) × 5,800 元 - 110 萬元
= 3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5
2拍 不點交
80.9 坪 / 142.4 萬
2026/1/7
特拍 不點交
37.1 坪 / 55.3 萬
2026/1/7
特拍 不點交
49.8 坪 / 2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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