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人9379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段1459-1地號

2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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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0
保證金:
72
總坪數:
303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303 坪
總現值:
360.6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尖下段 1459-1地號,面積 1,001.7 m2,持分 1/1,36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9/18,總底價 450萬,保證金 90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院於114年6月1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459-1地號現況為田 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債權人於114年6月16日具狀陳報:土地上種植的稻米,為分割前的土地共 有人所種植,如有拍定後再跟對方說一下即可。
3.
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但如稻田之耕種者不願配合時,則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 之。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尖下段 1459-1地號
1,001.7 m2 × (1/1) × 3,600 元 - 360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1拍 不點交
89.7 坪 / 41.6 萬
2025/11/5
1拍 點交
66.2 坪 / 41.6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49.4 坪 / 150.4 萬
2025/11/11
2拍 不點交
37.2 坪 / 32 萬
2025/11/11
3拍 不點交
20.2 坪 / 119.7 萬
2025/11/11
3拍 點交
4.1 坪 / 5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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