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人9379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段1459-1地號

6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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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0
保證金:
42
總坪數:
303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303 坪
總現值:
360.6 萬
拍後增值:
15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尖下段 1459-1地號,面積 1,001.7 m2,持分 1/1,21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9/18,總底價 450萬,保證金 90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10/23,總底價 360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5/11/20,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7.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4拍,2025/12/18,總底價 259.2萬,保證金 51.9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5拍,2026/1/22,總底價 233.3萬,保證金 46.7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院於114年6月1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459-1地號現況為田 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債權人於114年6月16日具狀陳報:土地上種植的稻米,為分割前的土地共 有人所種植,如有拍定後再跟對方說一下即可。
3.
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但如稻田之耕種者不願配合時,則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 之。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尖下段 1459-1地號
1,001.7 m2 × (1/1) × 3,600 元 - 210 萬元
= 15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1拍 部分點交
75.6 坪 / 1,350 萬
2026/2/5
1拍 不點交
157.9 坪 / 155 萬
2026/3/5
2拍 點交
57.7 坪 / 500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398.4 坪 / 102.4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744.1 坪 / 206.1 萬
2026/2/10
2拍 不點交
158.1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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