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3壯165836三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段白雞小段55-6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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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0 週一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
保證金:
17
總坪數:
134.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34.1 坪
總現值:
35.9 萬
拍後增值:
-4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專用區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白雞段白雞小段 55-64地號,面積 1,330 m2,持分 1/3,81 萬
(特定專用區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件114年1月7日現場測量時,地政人員指界稱:從電線桿TS12C851位於55 -71地號靠近70-3地號處,西方90公尺即72-12地號;東北方135公尺即55-64地 號;西南方900公尺即64-380地號。全部均為雜林。
3.
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55-64地號、64-380地號為農牧用地,72-12地 號為林業用地。
7.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為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林業 用地,上開土地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本件標的如經地 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效力,是重測 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 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撤銷拍定。 六、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 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 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10.
本件按
11.
3標順序分標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 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 定,亦可撤銷拍定。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標別,未經到場者, 本院逕依本件標別順序定之。
12.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 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白雞段白雞小段 55-64地號
1,330 m2 × (1/3) × 810 元 - 81 萬元
= -4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0
1拍 不點交
560.1 坪 / 337 萬
2025/10/20
1拍 點交
397.3 坪 / 191 萬
2025/9/11
3拍 不點交
163.9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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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621.3 坪 / 9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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