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70966

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4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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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4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0
保證金:
90
總坪數:
58.7
坪單價:
7.7萬/坪
持分地坪:
58.7 坪
總現值:
124.2 萬
拍後增值:
-32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412地號,面積 56.2 m2,持分 1/1,100 萬
2.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536地號,面積 57.6 m2,持分 1/1,200 萬
3.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411地號,面積 160.4 m2,持分 1/2,150 萬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編號
3.
3土地為道路;編號2土地上有雜樹 及雜草。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查封之編號
4.
3土地為柏油道路;編號2土地為路 旁空地,地上有龍眼樹及其他雜草雜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上物,占 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 點交。
8.
編號3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412地號
56.2 m2 × (1/1) × 6,400 元 - 100 萬元
= -64萬元
2.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536地號
57.6 m2 × (1/1) × 6,400 元 - 200 萬元
= -163.1萬元
3.
臺南市 官田區 隆東段 411地號
160.4 m2 × (1/2) × 6,400 元 - 150 萬元
= -98.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9
1拍 點交
62.1 坪 / 530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6.7 坪 / 50 萬
2025/9/3
2拍 不點交
146.8 坪 / 140 萬
2025/9/16
2拍 不點交
29.8 坪 / 2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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