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意146943

臺南市官田區葫蘆埤段139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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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1.6
保證金:
20.4
總坪數:
384.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84.1 坪
總現值:
63.5 萬
拍後增值:
-3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葫蘆埤段 1398地號,面積 5,078.8 m2,持分 1/4,101.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3,總底價 127萬,保證金 25.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農田,甫收割完,占有之法律關係不 明,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土地有三七五租約,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承租人 有優先承買權。 六、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4.
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之土地為裡地,無臨接道路,請應買人注意,如有 不能通行致無法使用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與本院權責無關。
5.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葫蘆埤段 1398地號
5,078.8 m2 × (1/4) × 500 元 - 101.6 萬元
= -3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1
1拍 不點交
16.3 坪 / 200 萬
2026/3/4
1拍 不點交
30.4 坪 / 140 萬
2026/3/3
1拍 不點交
9.9 坪 / 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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