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意33587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153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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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 ~ 2026/12/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3.5萬
保證金:
18.7萬
總坪數:
146.8坪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46.8 坪
總現值:
43.8 萬
拍後增值:
-4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南廍段 1538地號,面積 11,644 m2,持分 1/24,93.5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8/18,總底價 146萬,保證金 29.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6/9/8,總底價 116.8萬,保證金 23.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6/9/29,總底價 93.5萬,保證金 18.7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種植作物,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雜 草地,部分為道路,並有門牌三結義19-
2.
19-2號二磚造建物坐落。占有之法 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4.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土地占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 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5.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南廍段 1538地號
11,644 m2 × (1/24) × 903 元 - 93.5 萬元
= -4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7
1拍 不點交
39.6 坪 / 450 萬
2026/11/17
1拍 不點交
9.9 坪 / 60 萬
2026/10/27
2拍 不點交
16.3 坪 / 92 萬
2026/11/3
2拍 點交
927.9 坪 / 384 萬
2026/10/27
特拍 不點交
6.7 坪 / 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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