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4751

苗栗縣竹南鎮新崎頂段463地號

其他 點交 待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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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
保證金:
16
總坪數:
37.8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37.8 坪
總現值:
29.4 萬
拍後增值:
-5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6)
1.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63地號,面積 575.3 m2,持分 1/24,13.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64地號,面積 970.8 m2,持分 1/24,2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76地號,面積 719.2 m2,持分 1/24,24.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77地號,面積 147.2 m2,持分 1/24,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5.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531地號,面積 539 m2,持分 1/24,12.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6.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532地號,面積 43.6 m2,持分 1/24,1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2)
2.
本院於114年4月16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3.
464地號為雜 林、雜草、上有墳墓;
4.
477地號上有建物(門牌崎頂里青草2之22號)、部 分空地,476地號上另有鐵皮建物、短期作物雜草、雜物間;
5.
532地號為雜 草、雜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6.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7.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8.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12.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3.
優先承買權:
14.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5.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16.
若有優先承買權人僅就其一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拍定人對其餘標的,仍應 履行繳款義務。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 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6)
1.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63地號
575.3 m2 × (1/24) × 2,500 元 - 13.6 萬元
= -7.6萬元
2.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64地號
970.8 m2 × (1/24) × 2,500 元 - 23 萬元
= -12.9萬元
3.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76地號
719.2 m2 × (1/24) × 2,000 元 - 24.6 萬元
= -18.7萬元
4.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477地號
147.2 m2 × (1/24) × 2,000 元 - 5 萬元
= -3.8萬元
5.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531地號
539 m2 × (1/24) × 2,500 元 - 12.7 萬元
= -7.1萬元
6.
苗栗縣 竹南鎮 新崎頂段 532地號
43.6 m2 × (1/24) × 2,500 元 - 1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1拍 不點交
4.9 坪 / 58.7 萬
2025/9/24
1拍 點交
3.2 坪 / 49.2 萬
2025/9/18
1拍 點交
453.7 坪 / 660 萬
2025/9/10
1拍 不點交
42 坪 / 200 萬
2025/9/4
3拍 不點交
5.5 坪 / 25.6 萬
2025/9/30
特拍 不點交
346.6 坪 / 2,614 萬
2025/9/10
特拍 部分點交
68.8 坪 / 1,71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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