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4月17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坐落有一棟三層樓建 物,其門牌號碼為中正路622巷8號;另據債權人具狀查報本件土地上建有三層 樓之未保登建物(門牌號碼:阿蓮區中正路622巷8號),有明顯使用居住痕跡, 經詢鄰居表示本件標的目前由潘鳳之子女居住使用中;另於民國86年6月13日假 扣押查封時,463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阿蓮鄉中正路622巷8號之未保存登記之 二層樓房屋一棟,據在場之債務人陳明該建物係由其出資興建並自行居住使 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不在估價及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 優先承買。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