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據查封筆錄記載、債權人具狀陳報:拍賣標的位於五權路299號房屋後方及五權路293巷、五權南一街、五權南一街106巷之範圍內,上有坐落多筆建物。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建物所有人如主張並行使優先承買權,應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向法院民事庭提起訴訟解決,並向法院陳報,逾期不為,法院即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如已起訴,即待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5月14日中市都建字第1140101501號函:1076地號土地領有68建都營字第1201號建造執照;1078地號土地領有72建都營字第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