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26049

彰化縣二林鎮東興段66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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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5
保證金:
19
總坪數:
75.6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75.6 坪
總現值:
102.5 萬
拍後增值:
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二林鎮 東興段 669地號,面積 500 m2,持分 1/2,95 萬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據債務人徐俊治即徐春福繼承人 之子在場稱,建物由其及家人使用。本件建物非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7.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六、民法第426-2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 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或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 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 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 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二林鎮 東興段 669地號
500 m2 × (1/2) × 4,100 元 - 95 萬元
= 7.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
特拍 不點交
57.6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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