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28595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磺溪頭小段26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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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192.4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92.4 坪
總現值:
52.2 萬
拍後增值:
-2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未數值化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269地號,面積 11,994 m2,持分 1/27,54 萬
(未數值化 )
2.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269-1地號,面積 5,183 m2,持分 1/27,23 萬
(國家公園區 )
法院筆錄 (7)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民國114年1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4.
269地號土地係位於 新北市金山區林口28之3號(奇峰石溫泉山莊)西北方約735公尺處之土地,目 前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現場無路可達;
5.
269之1地號土地係位於新北市金山 區林口28之3號(奇峰石溫泉山莊)西北方約660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 為雜木林,現場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 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標的物之土地使用分區為國家公園區,其開發使 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 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 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 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7.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269地號
11,994 m2 × (1/27) × 820 元 - 54 萬元
= -17.6萬元
2.
新北市 金山區 頂角段磺溪頭小段 269-1地號
5,183 m2 × (1/27) × 820 元 - 23 萬元
= -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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