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莊24979

彰化縣埔鹽鄉永興段322-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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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60.5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60.5 坪
總現值:
48 萬
拍後增值:
-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永興段 322-4地號,面積 400 m2,持分 1/2,12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14,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臨路,其上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建 物等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 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 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 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4.
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 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 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永興段 322-4地號
400 m2 × (1/2) × 2,400 元 - 120 萬元
= -7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691.5 坪 / 700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33.3 坪 / 225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79.4 坪 / 306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7.3 坪 / 26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7.5 坪 / 10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6.2 坪 / 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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