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同192二

臺中市大安區頂安段65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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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2 ~ 2026/03/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4.3
保證金:
46.2
總坪數:
133.4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33.4 坪
總現值:
57.3 萬
拍後增值:
-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安區 頂安段 653地號,面積 441.1 m2,持分 1/1,154.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0/1,總底價 241萬,保證金 72.3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5/10/22,總底價 192.8萬,保證金 57.8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5/11/5,總底價 192.8萬,保證金 57.8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3拍,2025/12/3,總底價 154.3萬,保證金 46.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欄所示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伍拾肆萬參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附表各標別分別標價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由第三人種植芋頭使用中,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6.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7.
本件拍賣土地依其不動產登記簿謄本土地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有「放領公地」之註記,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土地使用上之限制,拍定後不得主張瑕疵。
8.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依內政部解釋包含寺廟)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故應買之團體或機構,應提出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安區 頂安段 653地號
441.1 m2 × (1/1) × 1,300 元 - 154.3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2拍 點交
350 坪 / 280 萬
2025/12/26 ~ 2026/3/25
應買 不點交
122 坪 / 4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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