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312

高雄市鳥松區鳳松段58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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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5
保證金:
43
總坪數:
5.2
坪單價:
41萬/坪
持分地坪:
5.2 坪
總現值:
78.1 萬
拍後增值:
-13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鳳松段 583地號,面積 365 m2,持分 475/10000,215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8)
2.
如備註欄所示。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90年12月25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83地號現為路地,既成道路。嗣於民國114年7月28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583地號目前為鳥松區鳥松路通行道路。又據鑑價報告所載,583地號為都市計畫內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現況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鳳松段 583地號
365 m2 × (475/10000) × 45,065 元 - 215 萬元
= -13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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