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4年12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為自住使用,有停車位(編號
3.
,已欠繳管理費 32900元,入內檢視屋況茶亂,建物格局為樓中樓,二樓並無隔間,債務人表示並無漏水、地震 受損、海砂屋等情形,亦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屋齡31年16層 鋼筋混凝土住宅之第
4.
7層,附近商業活動熱絡,有銀行、診所、藥局、餐廳,生活便利、公 共設施接近性佳,地區發展潛力不錯,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9.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