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良95616

臺南市官田區拔子林段67-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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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2
保證金:
4.1
總坪數:
32.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2.9 坪
總現值:
18.5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官田區 拔子林段 67-1地號,面積 92 m2,持分 3/12,4.7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臺南市 官田區 拔子林段 266-1地號,面積 109 m2,持分 3/12,5.2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3.
臺南市 官田區 拔子林段 268-2地號,面積 234 m2,持分 3/12,10.3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0/15,總底價 39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5/11/5,總底價 31.2萬,保證金 6.3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5/11/26,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27~2026/2/26,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編號
2.
2號土地相連,編號1~3號土地均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拍 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 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 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 買或承受。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 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 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 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良股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官田區 拔子林段 67-1地號
92 m2 × (3/12) × 590 元 - 4.7 萬元
= -3.3萬元
2.
臺南市 官田區 拔子林段 266-1地號
109 m2 × (3/12) × 2,000 元 - 5.2 萬元
= 0.3萬元
3.
臺南市 官田區 拔子林段 268-2地號
234 m2 × (3/12) × 2,000 元 - 10.3 萬元
= 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不點交
208.1 坪 / 140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68.1 坪 / 60 萬
2025/12/30
2拍 不點交
59.9 坪 / 20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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