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權人稱拍賣不動產為債務人自用。如債權人所述屬實,債務人應於 拍定後將不動產交付予拍定人,如未交付,拍定人得聲請點交。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為準。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 總金額)。
6.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伸港鄉都市計畫第一種住宅區。
7.
565建號建物為增建部分,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 有權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該增建業經化縣政府認定為違章 建築而應予拆除,此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 被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評估注意。六、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