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廉152723戊

臺南市關廟區埤子頭段275-2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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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7 ~ 2026/02/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52
保證金:
230.4
總坪數:
928.7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928.7 坪
總現值:
644.7 萬
拍後增值:
-50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關廟區 埤子頭段 275-2地號,面積 3,070 m2,持分 1/1,1,15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14,總底價 1,800萬,保證金 360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5/11/4,總底價 1,440萬,保證金 288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5/11/25,總底價 1,152萬,保證金 230.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時,系爭土地為甫插秧完成之水稻田,嗣本案會同地政指界時,系 爭土地為甫完成整地之耕地,惟實際現狀及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注意查證, 拍定後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 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3.
本件拍賣土地如有承租人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 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價格參考113年度司執字第136506號案件第三次拍賣價格。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6.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 賣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關廟區 埤子頭段 275-2地號
3,070 m2 × (1/1) × 2,100 元 - 1,152 萬元
= -507.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47.1 坪 / 500 萬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47 坪 / 350 萬
2025/12/16
1拍 不點交
22.5 坪 / 150 萬
2025/12/16
2拍 不點交
227.3 坪 / 274.5 萬
2025/12/16
3拍 部分點交
4,402.3 坪 / 3,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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