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未臨路,現況為農田,為共有人種植。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特別變賣,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玖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土地為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計畫重製)案(112年8月31日發布)農業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