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木288817

新北市石碇區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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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256.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56.1 坪
總現值:
149.7 萬
拍後增值:
7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安保護區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 3-1地號,面積 451 m2,持分 2/3,26 萬
(保安保護區 )
2.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 105地號,面積 281 m2,持分 2/3,17 萬
(保安保護區 )
3.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 110地號,面積 538 m2,持分 2/3,32 萬
(保安保護區 )
法院筆錄 (3)
2.
據前案111司執107648號案件地政人員111年11月10日現場指界稱3-1地號土 地係位於北宜路五段大湖巷編號570211號燈桿東南方約100公尺處之雜木林;10 5地號土地係位於北宜路五段大湖巷編號570211號燈桿東南方約85公尺處之雜木 林;110地號土地位於北宜路五段大湖巷編號570211號燈桿東方約70公尺處之雜 木林,以上土地使用分區皆為保安保護區,皆無路可達,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 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7.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 3-1地號
451 m2 × (2/3) × 3,400 元 - 26 萬元
= 76.2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 105地號
281 m2 × (2/3) × 870 元 - 17 萬元
= -0.7萬元
3.
新北市 石碇區 小格頭段濕水子小段 110地號
538 m2 × (2/3) × 870 元 - 32 萬元
= -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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