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92建號建物坐落於899地號土地上,屋內多處壁癌,頂樓牆壁有大片裂痕。據 債務人陳稱:目前房屋係尤其與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得點交。
7.
192建號建物為24建號建物之增建部分,且部分占用鄰地902地號土地共3.87平方公尺,買 受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8.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 創、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 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 定。 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