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605乙

臺南市新化區那拔段38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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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6
保證金:
11.2
總坪數:
19.4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19.4 坪
總現值:
57.8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新化區 那拔段 383地號,面積 196.4 m2,持分 1/4,4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新化區 那拔段 384地號,面積 4.1 m2,持分 1/4,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新化區 那拔段 520地號,面積 56.2 m2,持分 1/4,12.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22,總底價 69.4萬,保證金 13.9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4年1月21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520地號現均為道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那拔段
3.
520地號現況均為道路作為通行使用。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5.
本件拍賣土地是否屬於既成道路、既成巷道及是否有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等均不明,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並注意之。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及本公司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新化區 那拔段 383地號
196.4 m2 × (1/4) × 9,000 元 - 42.4 萬元
= 1.8萬元
2.
臺南市 新化區 那拔段 384地號
4.1 m2 × (1/4) × 9,000 元 - 1 萬元
= -0.1萬元
3.
臺南市 新化區 那拔段 520地號
56.2 m2 × (1/4) × 9,000 元 - 12.2 萬元
= 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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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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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57.9 坪 / 32 萬
2025/12/17
2拍 不點交
1.3 坪 / 4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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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266.7 坪 / 10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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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387.8 坪 / 2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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