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26049

新竹縣新豐鄉建興路二段498巷5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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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59
保證金:
131.8
總坪數:
46.8
坪單價:
14.1萬/坪
持分地坪:
26.7 坪
公告建坪:
46.8 坪
總現值:
122.5 萬
拍後增值:
-43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42.1 坪
附建坪:
4.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員興段 1563地號,面積 88.2 m2,持分 1/1,560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新竹縣新豐鄉建興路二段498巷5號,建號 618,持分 1/1,99 萬
1層:56.652層:56.653層:25.89合計:139.19 陽台7.23,平台4.50,雨遮3.65,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法院筆錄 (5)
2.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拍賣之建物現仍由其本人居住使用,無增 建,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除建置共用設施或供通行等公用 部分不點交外,非公用之建物及土地均按現況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 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 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不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所列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場址 範圍內,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8.
依本院調查結果及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 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 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員興段 1563地號
88.2 m2 × (1/1) × 13,900 元 - 560 萬元
= -437.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7
3拍 不點交
25 坪 / 32 萬
2025/10/27
3拍 不點交
23.2 坪 / 2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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