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丁20340

雲林縣古坑鄉水碓西段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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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6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6.7
保證金:
29.4
總坪數:
244.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44.5 坪
總現值:
121.2 萬
拍後增值:
-2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水碓西段 31地號,面積 6,464.9 m2,持分 1/8,146.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據地政人員稱31地號土地有種植農作物,土地上之農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 分,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 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 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6.
他項權利:無。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 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 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六、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 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8.
9.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10.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1.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 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 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定後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述事由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2.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水碓西段 31地號
6,464.9 m2 × (1/8) × 1,500 元 - 146.7 萬元
= -2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9.7 坪 / 76.8 萬
2025/10/15
3拍 不點交
53.4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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