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為土地上有建物(門牌:桃園市楊梅區新成路11號)坐 落,該建物不在拍賣之內,其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本件係拍 賣應有部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60,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如最先應買有二人以上,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
4.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 投標人宜自行查詢)。
5.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