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340一

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44-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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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5
保證金:
16.3
總坪數:
105.6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05.6 坪
總現值:
18.3 萬
拍後增值:
-6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6)
1.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1地號,面積 1,072 m2,持分 4/126,13.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2地號,面積 983 m2,持分 1/18,2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3.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3地號,面積 737 m2,持分 1/18,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4地號,面積 191 m2,持分 1/18,4.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5.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50-2地號,面積 160 m2,持分 1/18,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6.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2-1地號,面積 7,200 m2,持分 1/36,3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5,總底價 127萬,保證金 25.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5/11/26,總底價 101.6萬,保證金 20.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6月16日指界時陳稱本件田寮段44─1地號土地部分有廢棄之房屋座落、部分為道路,同段44─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大坵園路19號之建物旁、其上有數棟建物坐落,同段44─
2.
50─2及72─1地號土地均為雜樹林,同段44─4地號土地有門牌號碼為大坵園路19號之部分建物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標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標田寮段44─
5.
72─1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6.
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7.
本標之44─
8.
44─
9.
44─4地號土地,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44─
10.
72─1地號土地,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50─2地號土地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移轉時應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辦理。
11.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6)
1.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1地號
1,072 m2 × (4/126) × 810 元 - 13.5 萬元
= -10.7萬元
2.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2地號
983 m2 × (1/18) × 810 元 - 21.2 萬元
= -16.8萬元
3.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3地號
737 m2 × (1/18) × 410 元 - 3.2 萬元
= -1.5萬元
4.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44-4地號
191 m2 × (1/18) × 810 元 - 4.2 萬元
= -3.3萬元
5.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50-2地號
160 m2 × (1/18) × 410 元 - 1 萬元
= -0.6萬元
6.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2-1地號
7,200 m2 × (1/36) × 410 元 - 38.4 萬元
= -3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7
3拍 不點交
464.4 坪 / 121.6 萬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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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坪 / 25.7 萬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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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 坪 / 3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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