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740地號據債務人陳稱,經查113年4月土地現況照片,上有挖 土機整地,並堆放消波塊,據悉是為了整修附近堤防,惟實際土地使用情形不 明,應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 築用地。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 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本件拍賣程序非強制執行程序,拍定後不點交,亦不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由債務人協同拍定人自行辦理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