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該屋有水無電,1樓廚房及外陽台為增建,2樓後方雨棚為 增建,3樓後方套房有漏水情形,4樓(屋頂突出物)前方雨棚為增建。據債權人陳稱,目前為空 屋,無人居住使用。又據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房屋調查使用現況亦查覆稱,上開房屋已無人居 住使用,本件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查封612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 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4.
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鑑價報告記載,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注意。